尼薩的貴格利(Gregory of Nyssa)文選

Gregory of Nyssa works
用語:

06 本性、名稱與聖經單數用法

06 本性、名稱與聖經單數用法

尼撒的貴格利:《論「非三位神」》 在我看來,為了當前論證的證明,與那些反對我們,聲稱我們不應將「神性」理解為一種運作的人爭辯,並非絕對必要。因為我們相信神聖本性是無限且不可理解的,我們對它沒有任何理解,但宣告這個本性在各方面都應被理解為無限的:而那絕對無限的,並非在一方面受限而在另一方面不受限,而是無限性完全擺脫了限制。因此,那沒有限制的,當然甚至不會被名稱所限制。為了標誌我們對神聖本性無限性概念的恆定性,我們說神性超越一切名稱:「神性」是一個名稱。現在,同一事物不可能既是一個名稱,又被認為超越一切名稱。 但如果我們的對手樂意說這個詞的意義不是運作,而是本性,我們將回到我們最初的論點,即習俗錯誤地將本性的名稱應用於表示多數:因為根據真實的推理,當本性在較大或較小的數量中被默觀時,既不會減少也不會增加。因為只有那些在其個別限制中被默觀的事物,才通過加法來列舉。現在,這種限制是由身體外觀、大小、位置、形狀和顏色的差異來標記的,而那些脫離這些條件被默觀的事物,則不受這些範疇所形成的限制。那些不受這樣限制的事物不被列舉,而那些不被列舉的事物不能在多數中被默觀。因為我們說黃金,即使被切割成許多形狀,也是「一」,並且這樣被稱呼,但我們說許多硬幣或許多斯塔特(stater),卻沒有發現黃金的本性因斯塔特的數量而增多;因此,當黃金以更大的體積被默觀時,無論是金塊還是金幣,我們都稱之為「許多」,但我們不因材料的眾多而稱之為「許多黃金」——除非有人說有「許多金幣」(例如大流克或斯塔特),在這種情況下,數字的意義適用於金幣,而不是材料:事實上,嚴格來說,我們不應該稱它們為「黃金」而是「金色的」。 那麼,正如金斯塔特幣雖多,但黃金卻是「一」,同樣,那些在人性中分別呈現給我們的,如彼得、雅各和約翰,雖多,但他們裡面的人卻是「一」。雖然聖經在說「人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」[22]、「世人」以及其他類似的短語時,將這個詞擴展為複數意義,但我們必須認識到,它在使用普遍的說話方式時,並沒有為詞語的恰當用法制定法律,也沒有通過這些話語來教導我們關於短語的知識,而是根據普遍的習俗使用這個詞,目的僅在於使這個詞對那些接受它的人有益,對於那些在理解方式上不會因短語而造成傷害的地方,不對其說話方式作細緻的考究。 事實上,要從聖經中詳細列舉那些表達不精確的結構,以證明我所說的,將是一項漫長的任務;然而,在真理的任何部分有受損風險的地方,我們在聖經短語中就不再發現詞語的隨意或無差別使用。因此,聖經允許以複數稱呼「人」,因為沒有人會因這種修辭手法而在觀念上被誤導,想像出多種人性,或認為許多人性是由於表達該本性的名稱以複數形式使用而表示的。但「神」這個詞,它卻刻意只使用單數形式,以防藉著「眾神」的複數意義,在神聖本質中引入不同本性的觀念。這就是它說「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」[23]的原因,也藉著神性的名稱宣告獨生神,而不將合一性劃分為雙重意義,以致於稱父和子為兩位神,儘管聖經作者將每一位都宣告為神。父是神:子是神:然而藉著同樣的宣告,神是「一」,因為在神性中,無論是本性還是運作,都沒有差異。因為如果(根據那些被誤導者的觀念)聖三位一體的本性是多樣的,那麼數字就會因此擴展為多位神,根據主體本質的多樣性而劃分。但既然神聖、單一、不變的本性,為了成為「一」,拒絕本質上的一切多樣性,它就不允許在自身情況下表示多數;而是正如它被稱為「一」本性,它也以單數被稱為所有其他名稱,「神」、「善」、「聖」、「救主」、「義」、「審判者」,以及所有其他可想像的神聖名稱:無論是說這些名稱指本性還是指運作,我們都不會爭辯這一點。 [1] 詩篇一二〇篇4節。 [2] 腓立比書二章17節。 [3] 希臘文ἀδιαίρετοι(adiairetoi,不可分割的)。 [4] 希臘文μεταφέρειν(metapherein,轉移)。 [5] 希臘文πολυχρηστία(polychrēstia,多種用途)。 [6] 希臘文ἔθει(ethei,習俗)。 [7] 希臘文τῆς θείας φύσεως(tēs theias physeōs,神聖本性)。 [8] 希臘文διήκει(diēkei,貫穿)。 [9] 詩篇八十四篇9節。 [10] 希臘文τῆς ἐννοίας(tēs ennoias,觀念)。 [11] 馬太福音九章4節。 [12] 使徒行傳五章3節。 [13] 希臘文ἀφ᾽ ἑαυτοῦ(aph' heautou,從祂自己)。 [14] 希臘文μετέχοντες(metechontes,分享者)。 [15] 詩篇九十六篇13節。 [16] 約翰福音五章22節。 [17] 以賽亞書四章4節。 [18] 馬太福音十二章28節。 [19] 希臘文ἰδιαζόντως(idiaxontōs,獨特的)。 [20]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。 [21] 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。 [22] 希伯來書六章16節。 [23] 申命記六章4節。

腳註

[1] 詩篇一二〇篇3節;此短語在欽定本(A.V.)中譯為「杜松炭」(coals of juniper),在武加大譯本(Vulg.)中譯為「毀滅之炭」(carbonibus desolatoriis)。 [2] 根據奧勒(Oehler)的讀法,為εὐπειθείας。 [3] 根據西法努斯(Sifanus)的讀法,為τοὺς μὴ διηρημένούς。巴黎1615年版讀作τοὺς διηρημένους,奧勒未予修正。 [4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μεταβιβάζειν,而非巴黎版的μὴ μεταβιβάζειν。 [5] 西法努斯似乎讀作ἡ ἀδιάφορος χρῆσις,他翻譯為「名稱的混雜和無差別使用」(promiscuus et indifferens nominum usus)。 [6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συνηθείας,而非巴黎版的οὐσίας。 [7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τῶν περὶ τὴν θείαν φύσιν νοουμένων,而非巴黎版的τῶν τι περὶ τὴν θ. φ. νοουμένων。 [8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διήκει,而非προσήκει。 [9] 詩篇八十四篇9節。 [10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ἰδέας,而非ἰδέαν。 [11] 馬太福音九章4節。 [12] 使徒行傳五章3節。 [13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παρ᾽ ἑαυτοῦ,而非δι᾽ ἑαυτοῦ。 [14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κοινωνοὺς,而非κοινωνίας。 [15] 羅馬書三章6節。 [16] 約翰福音五章22節。 [17] 以賽亞書四章4節。 [18] 馬太福音十二章28節。 [19] 根據奧勒的讀法,為ἤ τοῦ ἁγίου Πνεύματος,而非ἢ διὰ τ. ἁγ. Πν.。 [20]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。 [21] 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。 [22] 希伯來書六章16節。 [23] 申命記六章4節。